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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80年代我在读高中的时候,算得上是一个“世界地理控”,对各个犄角旮旯的国家及其首都的名号背得滚瓜烂熟。当时在和其他的“世界地理控”对决的时候,我最拿手的就是加勒比海地区多如牛毛的小国家,甚至还能按顺时针方向把小安德列斯群岛上的国家和地区一一排列出来。但这一地带我也有个“缺门”,就像轻度强迫症患者老是记不清自己出门的时候到底锁了门还是没锁门一样,我总是会把大安德列斯群岛上说西班牙语的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小安德列斯群岛上说英语的多米尼加联邦搞混。
直到1994年,大概有关部门也被这两个李逵和李鬼一样的国名折磨得头痛不堪,所以索性把多米尼加联邦的中译名改成了多米尼克国,如此一来,与海地分治伊斯帕尼奥拉岛的多米尼加共和国才无比清晰地定格在我脑海中。然而,尽管我对拉丁美洲各类物事颇有兴趣,但长期以来,关于多米尼加共和国,我除了知道它和古巴一样盛产雪茄、和拉丁美洲其他国家一样盛产以著名的特鲁希略为代表的独裁者之外,其他几乎一无所知,尤其是文学。
这种情况直到我读了朱诺•迪亚斯的小说以后才有所改观。严格说来,其实只算是有半点改观,因为1968年出生的朱诺•迪亚斯1974年就已从多米尼加共和国移民美国,他的主要作品也都是用英语写就的,所以,只能说他是一个多米尼加裔的美国作家。这些年来我国对外国当代重要作家的译介大多有点“倒行逆施”,比方说伊恩•麦克尤恩,我们是先引进了《赎罪》,后来才译介了他的处女作《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的;朱诺•迪亚斯也一样,我是在一年多以前读了他那本获2008年度普利策奖的长篇小说《奥斯卡•瓦奥短暂而奇妙的一生》之后,才在今年读到刚刚翻译过来的他的成名作、短篇小说集《沉溺》的。
《奥斯卡•瓦奥短暂而奇妙的一生》曾带给我无比饱满的阅读快感,一个肥胖宅男回乡破处的故事和特鲁希略独裁时期的暴虐叙事交织在一起,使得这部小说兼有重口味青春喜剧和苦涩民族志的双重指向,为米盖尔•安赫尔•阿斯图里亚斯《总统先生》、加西亚•马尔克斯《族长的没落》和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公羊的节日》以来的拉丁美洲“独裁小说”派生出一个轻捷的分支。
而“倒过去”读他的处女作《沉溺》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体验。《沉溺》里面的九个小短篇和一个准中篇都是以朱诺•迪亚斯自己和他的家庭的真实经历为蓝本书写出来的半自传作品,它所处理的是一个移民家族心灵史上最特殊的时段:移民前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等待期和移民初期在美国的无望岁月。朱诺•迪亚斯在写这些“少作”的时候,还没有获得他后来的作品中罗伯特•波拉尼奥式的喷薄的语言强度,但这种语流清浅、句法简朴的写法与作者的青春期原型所附体的叙述者尤尼尔非常合拍:如此“低限度”的风格,恰好能够为那些在生理、心理与地理的转换交接处所蛰伏的晦暗不明的能量提供随机释放的可能性。
令我最有感触的是《沉溺》里的第一篇《伊斯莱尔》,讲的是9岁的叙述者和他12岁的哥哥经过长途跋涉去邻乡看一个被猪啃食了面部的无脸人的故事。这个小短篇看起来像是毫无节奏的平铺直叙,其实是作者在进行“去节奏化”的反高潮处理。他花了很多笔墨讲述两兄弟在路上的琐碎见闻,而传统意义上的故事高潮,也就是兄弟俩最终见到并凌虐无脸人的场景,却没有占到多重的比例,并且还通过结尾时兄弟俩的对话,抹除了这一残酷叙事的突兀感。我猜测或许很多人都在不自觉地用这种“去节奏化”的方式冲淡成长记忆中的那些怪异、刺目的成分,因为就我自己而言,这篇小说就让我想起我读初中的时候,出于万恶的好奇心,逃课和一帮屁孩一起翻山越岭去看一具被遗弃的尸体的经历。和《伊斯莱尔》的叙述相似的是,我后来几乎忘记了那具尸体的视觉冲击,只记得爬山的过程中和同伴们毫无意义的对话。
我非常喜欢《沉溺》里移民前以多米尼加共和国为背景的那些小故事,它们总能让我想起奈保尔的短篇集《米格尔大街》和德里克•沃尔科特的诗作《世界之光》,后两者也均是出身自加勒比海地区,他们文字中的加勒比景观和《沉溺》一样也充满了一种克里奥尔式的混沌感(就像我在多米尼加共和国与多米尼加联邦之间感受到的困惑一样)。而在《沉溺》中以美国为背景的篇目中,我则多少看到了美国德裔作家丹尼斯•约翰逊和非洲裔作家托尼•莫里森的影子。
美国这30多年来一直都在两个向度上调整文学的格局,在所谓的“世界文学”教学中增强非通用语文学和第三世界文学的比重,在美国文学内部强调少数族裔和移民文学的地位,但事实上,移民作家在美国的文学场域中要想获得较高的位置还是极其艰难的,杰西•科辛斯基的自杀事件即是一个黑色的注脚。从波兰移民至美国的杰西•科辛斯基好不容易在美国文学界获得了很高的声誉,却被媒体爆出他涉嫌抄袭不为人知的波兰作家,还有人揭发他英文烂到不能写作,代表作不是用波兰语写好以后找人翻译的,就是找英文枪手代写的。杰西•科辛斯基承受不了压力,在1991年用塑料袋罩住脑袋强行令自己窒息身亡。
和其他少数族裔的作家比起来,拉美裔作家在美国获得成功的机率似乎更小,尽管美国有着大规模说西班牙语的蓝领人群。美国在世的拉美裔作家中,声望最高的女作家伊莎贝尔•阿连德其实是“带艺转会”,在移民到美国之前,她已经是智利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了。直到1990年,才有拉美裔作家获得普利策奖,而获奖者奥斯卡•伊胡埃罗斯能得此奖,和他与美国文学巨擘唐纳德•巴塞尔姆、苏珊•桑塔格的私交甚好也不无关系。朱诺•迪亚斯是极为罕见的年纪轻轻就单枪匹马在美国拼出文坛大佬地位的拉美裔作家,他不但获得了普利策奖,还在去年成为了史上首个普利策奖拉美裔评委。据说,他的成功已经起到的榜样作用:这几年美国各大学的写作专业里,拉美裔学生的人数大有提升。
(《沉溺》的豆瓣页面:http://book.douban.com/subject/540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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