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我读初一的时候,我们中学在一个很陡的山坡上。现在回想起来,那山坡的格局还颇有点哥特式的惊悚感。欣慰的是,坡底下有个很热闹的十字路口,算是我们那个小城市当年的CBD了,国营商场、新华书店、电影院、裁缝摊都在那一带。十字路口冲着学校那一侧,集中了很多赚小朋友们零花钱的摊点,卖叮叮糖的、转糖人的、套圈的、打气球的,热闹非凡。夹在这些吃的玩的去处中间,有一家露天的小人书摊。书在地上铺着,上面盖着一层透明的塑料雨布,看书的地方则是旁边生资日杂公司门外的水泥台阶,每层台阶上摆着一把细长、低矮的木条凳,白天任何时候路过那里,木条凳上都会坐着好多埋头翻小人书的小朋友。
我就是在那家小人书摊上第一次读到《丁丁历险记》的。那是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出的首版,小开本,封面彩印,内文全黑白。我从第一本《丁丁在刚果》(上)开始看起,然后就跟着了魔一般,短短几天之内在木条凳上把四十六本《丁丁历险记》全都看完了,五分钱看一本,一共花了我两块三毛钱。其间逃了体育课,被老师狠狠地训斥了,也因为回家晚,险些被简单粗暴的父亲用拳头教育,但我心里一直被一种现在被称之为“暗爽”的感觉所笼罩,即便是在被呵斥的时候,我都可以在装孙子的同时,脑子里想象着我就是小记者丁丁,带着一条叫白雪的狗在世界各地闯荡。
可以说,在我生长的那样一个和丁丁常去冒险的第三世界穷乡僻壤相去无几的环境里,我对“世界”这个概念最早产生的毛茸茸的认知,正是通过那四十六本《丁丁历险记》,与这种愉悦的认知相伴生的,自然还有壮游的冲动、天真的热情和血气方刚的正义感,这些感觉和书中七七八八的人物、情节、图案细节一道,打下了我今后岁月的很多乱七八糟的伏笔。我一直有种强烈的感觉,觉得我在人生不同阶段经历的诸多人和事,都能在《丁丁历险记》里找到影子。
我曾经有个嗜酒如命、随口喷出的骂人词汇像野花一样绚烂的糙哥们儿,我一度将其视为阿道克船长的中国版。我有个深度宅男款的学长兼挚友,极其聪慧且温和,但在饭桌上跟人聊天的时候反射弧却总是出奇地长,而且经常和其他人不在同一个频道上,我在私下里都管他叫卡库,卡尔库鲁斯教授的简称。我曾经在国外结识了两个都叫恩里克的朋友,虽不是孪生,但行事方式却有着节奏相仿的喜憨,所以我就把他俩视为杜邦和杜帮。我在南美的时候,总是怀疑街上那些扔飞刀的江湖艺人,会不会是邻国被政敌赶下台的阿尔卡扎将军,尽管我知道阿尔卡扎的原型其实是菲德尔•卡斯特罗。我第一次去芝加哥的时候,最感兴趣的不是那些摩天大厦,而是一直在猜测密谋干掉丁丁的“芝匪联”到底在哪幢阴暗的建筑里,并且一直在猜想街头走过的那些矮胖子,是否就是黑帮大佬的阿里•卡博纳(通译为阿尔•卡彭)转世。回到北京,每当我家的电话号码被同一个傻哥们儿反复拨错,或者每次打车都被不同的司机反复错拉到同一个地方,我都会想起马林斯派克大厅与肉店老板卡茨的抵死纠结……
很难想象到底有多少历经岁月打磨的丁丁爱好者安然地潜藏在人群中。我和阿子能够迅速走到一起的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她也是个超级丁丁迷,我们结婚的时候,她带过来的“嫁妆”就是一套陪伴了她十多年的1984年版全套《丁丁历险记》。而我第一次与素昧平生的读者在北美相约见面,也是因为他是比我更加死忠的丁丁迷,他能历数出我的书和网络日志里所有和《丁丁历险记》搭得上边的段落,该小朋友最后获得了在我家蹭饭的超级权限,几乎每次来北京都会吃到我和阿子一般要让别人排上半年到一年的家宴。
鉴于我与《丁丁历险记》的上述种种难以详述的关联,我既十分期待又无比害怕去看斯皮尔伯格版的《丁丁历险记》。我大学的时候选过几节法语课,知道丁丁在法文里应该被念成“蛋蛋”以后我就心满意足地翘课了,我觉得原文的发音实在太贴切了,丁丁对我来说,的确就像我的蛋蛋一样珍贵。我之所以有些害怕去看电影版《丁丁历险记》的原因,正是因为如果它拍得很蛋疼,我的蛋蛋就真的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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